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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爱爱着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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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想到结婚这件事, 归根究底, 源自两天前沈音之听来的墙角。

对天发誓,不是故意的。她只不过嫌门缝漏风,且吵, 想把门彻底关上而已, 谁知正好听到周笙的声音。

“没来。”他说。像是在回答谁的问题。

沈音之稍有迟疑,紧接着,本该在五分钟前离去的心理医生又出声, “到现在还没来?一个人都没来?你有没有记错?就算不说别人,他外公收到消息,总该有点反应吧?”

“有反应, 四个字, 我知道了。”

迟迟没有下文, 心理医生忍不住问:“然后?”

“没了。”

“就没了??”他极为震惊, 语速嗖嗖往上飙:“什么意思?老爷子到底在想什么?要不是他赶着处理沈子安, 连那破计划都答应, 沈琛至于躺在病床上么?他就没点愧疚担心?”

“不知道。”周笙语气冷得掉渣, 想必同样不满。

医生用力揉了揉后脑勺, 叹气,而后苦笑。

“早听说他们沈家里头关系不怎么样, 但我几年前去过沈家, 看他外公外婆对他挺好。还加我微信,没事问问沈琛最近怎么样。我就以为,起码他们外祖孙关系不错来着, 谁能想到”

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外人不好说道。

他没再说下去,转而半庆幸地玩笑道:“好在这回手术不大,用不着直系亲属签字什么的。不过,你以后可得盯着他。反正沈家大半个家底已经握在手里,沈子安的事解决完了,就别再淌沈家的浑水。是时候该恋爱的恋爱,该结婚的结婚。放下生意出国好好玩上两个月,拍拍照片度度蜜月,下回再有事,至少有个老婆签手术同意书,是不?”

周笙不置可否。

倒是旁听的沈音之悄悄记在心里,回头上网搜索‘手术、签字’之类的名词,似懂非懂。

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手术需要家人的签字同意,明明已经是大人。

但她能够意识到更为核心的事实,那就是:沈琛没有签字的家人。

没有关心他的家人,没有照顾他的家人。四舍五入就是:他没有家人,也没有家。

不过没关系。

她想可以做他的家人。

她会给他签字,会陪着他,就算脏脏臭臭地闭着眼睛老睡不醒,她很愿意照顾他;就像过去他不嫌她爱臭美又爱花钱,处处花钱花心思给她收拾烂摊子那样。

他给了她一个家。

现在应该她给他。

非常的公正、合理,小傻子管它叫做风水轮流转。

抱着这样的想法才要结婚,说起来,恐怕是她两辈子来最慎重的决定。

只是她没有往外说。

沈琛更没有问。

他好像误以为她被吓过头,丢了安全感,或是新鲜劲儿上头。

原因怎样都不重要,答案已是超出预料的好,如同平白落在脚边的彩票。为此,成熟稳重的沈先生难得迫切起来,径自开始准备结婚所需要的东西。

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婚姻状态证明、底色相同的单人照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用钱,有时稍微动用点儿私人关系,几天下来,只剩下最后一个无法协调的难题:家里小孩今年十九,虚岁甚至才满十八周岁,不符合国内登记结婚的最低年龄。

彼时沈音之趴在他身上扑闪扑闪着眼皮说:“你说过要去国外玩的,不能骗我。”

“不骗你。”

那就去国外好了。他想。

半个月后,两人前脚离开医院,后脚坐上飞机。

目的地是个很远、很小的国家,地广人稀,连最繁华的街道皆是冷冷清清。

偏偏红黄蓝绿的尖顶房子好看,到处弥漫着松软面包、浓郁咖啡的味道。有大大的商场,小小的店铺,以及被复古玩意儿装得满满当当的二手店,通通变成小傻子的新宠。

沈音之非常喜欢这里,天天到处扫荡商铺,喜滋滋盘点自个儿的超丰盛收获。

婚礼反而成了场意外。

原本在别的国家别的城市打过招呼,安排好日程与事项。但因为那天在橱窗里瞧见好看的裙子和头纱,在回去的路上又途径过崭新的小教堂,所以就想结婚了。

就这么突然。

好在小地方并不讲究,临时受到拜托的老头发老爷爷欣然答应帮忙。

——尽管不晓得他一本正经捧着本子,叽里呱啦在说些什么,但并不妨碍沈音之觉得他是个好人。一边在沈琛的提示下有模有样地作答,一边翘着唇角露出讨喜的笑容,最后她得到小教堂给的结婚证明,纸质,小小薄薄的一张,上头全是她看不明白的他国文字。

“为什么给我们这个?能扔掉吗?”

沈音之外两根指头掂住边角晃来晃去,嫌弃之意溢于言表。

沈琛:“不能。”

“为什么?这有什么用?”

他答::“用来证明我们办过婚礼,然后才能登记结婚。”

哦。那确实不能扔。

“没有登记结婚不算结婚,要有这个才能结婚。结婚之后有名分,我就是个太太,然后才能签名”神神叨叨念着自编的逻辑绕口令,再看看这纸,感觉确实不同了呢。

“我得把它藏起来!”

如实说着,回到家,小家伙甩开鞋子满屋跑。

客厅,厨房,卧室,阳台。暂住的两层楼别墅共有六七个小房间,她大清早藏在这里,午饭后藏在那里。半夜上厕所,还要偷偷摸摸绕到储藏室里看一看、摸一摸,才肯放心爬回床上睡觉。

做贼似的。

沈琛常是靠在床边看着,不说她,任由她精力旺盛地胡乱折腾,折腾累了再回来。

反正他们在国外没什么计划,只是住在海边而已。

白天做三明治,打闹,光着脚追逐。

坐在岩石边上看日出,也在潮湿的沙里画爱心。

夜里就更无所事事了。

仅仅是聊天,嬉戏,讲故事。

有时候会在外头支帐篷,当然更多时候花时间□□做的事,看看风景。

天晴的时候有蓝天白云,阴下来演几回世界末日。

如果下雨。—— 这座城市很少下雨,但如果下了,就什么都不做。眼睛眺望着无边无际的海,耳朵听着滴滴答答的雨,人在床上滚来滚去,抱着手机或者游戏机。头发乱掉都没关系,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握着笔,趴在窗边哼哼着脑袋里断断续续冒出来的旋律。脚背故意压住对方的小腿。

这里没什么人。

可以一天到晚穿着睡裙,不穿内衣,无所谓。

周围只有海浪和海鸥的声音,浅淡的雾为万物添上童话般朦胧美妙的滤镜。

傍晚时分,沈琛背着沈音之慢慢地走,放眼望去,远处灯塔的光暗得刚刚好,如梦似幻。

“我没有戒指。”

她伏在他的后背上,忽然把手伸到他的眼前,发起控诉:“她们其他结婚的人,都有很好看做的戒指。可是你看我的手,光秃秃,什么都没有。这样我很没有面子怎么办?”

沈琛:“你昨天不是这样说的。”

前天说好要出门,到了昨天下午又犯懒,抱着被子不肯撒手。什么裙子戒指小靴子,不要不要都不要。是她非说自己只想睡觉,而且信誓旦旦保证过,醒来绝不后悔吵闹。

而现在。

“昨天是昨天,今天是今天,翻旧帐是不好的行为,所以过去的事情不要再提。你就说,你给不给我买戒指,什么时候买?”她嚣张得要命,反悔理直气壮,活脱脱一个小赖皮鬼。

念在戒指是必需品,大方的沈老板挑了挑眉,两脚踩进细腻的沙。他走得沉稳且缓,好整以暇地问:“想买什么样的?”

沈音之眼都不眨:“买最贵的!好看的!全部买,买好多!”

沈琛偏头:“你戴得过来?”

她兴冲冲张开五指:“两只手,十根手指,全部戴满!要是不够我还有脚,还有十根脚趾头!” 还真伸出沾满沙子的脚丫得意晃悠。

沈琛被她这幅暴发户堆珠宝的做派惹得好笑,扣住手腕捏了捏,凉凉道:“这么漂亮的手,戴这么多金银珠宝,走在街上小心被人砍掉。”

沈音之豁然瞪眼,仿佛真遭了小偷,赶紧把双手藏在背后。

“现在你砍不到了。”她抬着下巴条挑衅。

“那就等你睡着再砍。”

沈琛左手掐住她的大腿,力道不轻不重。

她倒好,’啊‘的一声大叫,人往下跳,抬脚踢来一片沙。

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顺畅,那边沈琛还没来得及改变姿势,这边她已在五米开外摇头晃脑做鬼脸。丢下一句’我要把你关在外面,看你怎么砍‘,沈音之转身跑得飞快,仿佛赶着投胎。

真真的小孩脾气,结不结婚没有任何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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