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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不走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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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面约在中午十二点。

中心广场附近的咖啡厅。

甫一进门, 林朝雾踩着高跟鞋猛扑上来, 声泪俱下开场一句:“阿音!姐姐对不起你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。”

沈音之:“……”

蔻丹好高。

被迫埋胸jg

然后迎来第二句:“你怎么又落到沈琛手里去了?”

哎。

蔻丹原先是个慢性子。

那种‘天塌下来别打扰我涂胭脂抹口红,先压死世上所有狗男人再说’的慢性子。自骨子里天生的爱美,分情万种但纯良, 柔弱, 又无害,所以她们俩如同双生姐妹。

如今不知怎么的,语速飞快利落:

“昨天我头疼到不行, 半夜想起所有的事。”

“但上网查遍资料,别说百香门了,连我记得的清帮、沈琛都没有。民国历史里有的只是上海青帮, 有个垄断上海鸦片生意的杜月笙, 他才是青帮头头。这压根对不上号, 你说到底怎么回事?”

沈音之没回答。

她今天出门很听话, 墨镜口罩、帽子围巾, 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往身上戴。只是不小心围巾绑成死结, 好不容易才摘下来, 举目四处, “啊,没有人。”

“这是我的咖啡厅, 今天当作重要谈话地点, 当然没人。”蔻丹嗔怪,“我说那么多话,你究竟有没有在听?”

“有听。”

她懒懒的:“可是你说太快, 我听完就忘掉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生活不易,蔻丹叹气。

只得放慢语速问:

“我跳江之后,你有没有回沈公馆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怎么不回去?没了我就没了把柄,你当回去才是。”

蔻丹一脸不解的剥着花生。

毕竟她跳江,小半是染上流感没钱治病,实在走投无路。剩下另外大半的缘故,便是不愿拖累沈音之。

没有她,她准能回去的。

半真半假扯点谎,千万避开逃跑的事儿。就说有人故意为难,说沈琛的仇家恶意报复……随意找两个说法,大不了受些教训,怎么着都行,总比年纪轻轻横尸外头好。

但沈音之摇摇头,温吞吞折着她的围巾。

“回不去的。”

1938年后形势愈发严峻,整个上海滩几乎一分为二。

这边是废城,风雨飘摇难民无数;那边依旧是高贵的法租界,歌红酒绿、鸦片横行,人们个个绝望而迷茫,活着等死,从而发展出一片畸形诡异的盛世繁华。

很多人想从这边越去那边。

中间必然要经过,驻扎法租界边缘的一窝日寇。

蔻丹死后,沈音之偷摸去法租线好几次,瞧见许多流落在外的夫人小姐,或趾高气昂胸有成竹,或满身狼藉眉目憔悴的找上小日本鬼子,自称自家谁谁谁是谁谁谁,要求他们放她们进租界,日后定然重重有赏。

小日本们纷纷摸下巴,交换眼神。

一干人操起中日混杂的语言,好声好气说派人前去通报,转身劳烦她们前去一间干净宽敞屋子里稍作等待。

她们进去了。

后来沈音之再没看到她们出来。

所谓国之将灭,何来王公贵族?

所以她照原路返回,可不能栽在日本人手里。

“啧,日他妈的一群杂种。”

听完内情的蔻丹一个捶桌,瞬间有点儿回到林朝雾的张扬性情。

“那接下来呢?”她点出关键:“你怎么到这边来的,怎么又落进沈琛手里去了?”

说来恍如隔世。

沈音之花好长时间回顾。

她死了,在他面前;

又活了,又他面前,又在台上唱歌。

然后他带走她,当天晚上冷冰冰来掐她……

“我就知道。”

林朝雾红唇白齿,缓缓咬出六字:“狗改不了吃屎。”

以前她就看不上远近闻名的沈琛。

嫌他装模作样,嫌他衣冠楚楚心计深。

无论百香门里多少女子梦想代替沈音之,成为沈先生的掌心宠。她总是媚眼如丝坐在一边嗑瓜子,一咬一吐,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。

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,越不像狗越得防。

这观点和小傻子完美契合。

只不过,她顶多私下不屑,面上仍需照常营业。像今天这样正大光明的鄙夷,可谓前所未有。

沈音之定定看她两秒,不由得笑。

“傻丫头光会笑,怪不得狗都知道盯着你咬。”

三两粒花生米塞她嘴里,林朝雾倏忽一停。

下秒钟说:“阿音,你得趁现在走。”

“我手头有钱,家里有人脉。就算呆在南江比不过沈琛,只要想办法出了国,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。去他妈的演员歌手,我们世界旅游去,活到老玩到老。”

“这样好了。你回去收拾东西,想办法找到身份证,过两天我去定航班……不。”

咔嚓咬碎花生米,她镇定自若地改算盘:“用身份证太容易留下痕迹,我们干脆不坐飞机,开车走。反正我有驾驶证,其他乱七八糟的手续找我爸妈帮忙。”

原谅傻子的脑袋跟不上节奏。

光瞅着姐妹嘴皮子开开合合,好一通周密的计划,压根没听懂。

稀里糊涂就被扣住手腕往后门遁走,瞥见阴暗没有阳光的巷道,她才回神,困惑地问:“为什么不走前面亮的门?“

林朝雾语气轻慢:“妹妹啊,你见过谁跑路还走正门?”

沈音之更困惑了:“我们要跑吗?跑去哪里?”

“天大地大,爱去哪去哪。”

林朝雾打开门,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,万万没想到几次都拉不动。

“你不走?”她难以理解的微微挑眉。

谁不走?

沈音之低头,亲眼看到没有别人,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紧紧攀在门把手上,死不肯松开。

奇怪。

明明脑子里没有‘我要抓住门把手’的念头,身体却自动这样做了。这真的是她的手吗?

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,想好久。

轻轻说了一声:“我不走。”

连声音都像是别人的,非常陌生。

她想了想,又说:“现在不走,过几天可能走。”

对了,这才是本来的声音嘛。

沈音之满意地点头。

林朝雾则是蹙眉:“为什么不走?”

“你可别忘了,沈琛想掐死你。大半年不晓得掐过多少次,两只手都数不过来。现在不走,难道还想像原来那样。成天被养在洋房里,时刻得看他的脸色。他高兴的时候就带你出去溜两圈,不高兴就关着你么?”

“真喜欢你都不带这样的,何况他只是利用你 。”

“谁不知道沈琛不碰烟酒鸦片,没有家人亲戚,不沾女人?他什么软肋都没有,为了让人放心,为了给人挖陷阱,这才用你、用个无依无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个软肋。你在他身边七年最清楚,他身边死了多少人。一路走来成败上千条性命,连手下一群群的人,来来去去生生死死好几轮,只剩下你和那个周笙命硬。”

“你再留在他身边,有几条命够用?”

似乎想敲醒她。

林朝雾用指节敲小傻子的脑门儿,反而敲得她有点儿头晕脑胀。

“走吧。”再次催促,“出这个门,你就自由了。”

“……可是。”

“他会难过的。”

沈音之抬起一双眼睛,纯净,有些遥远模糊。

仿佛穿过长长的时间走廊,回到从前无数个夜晚里。

沈先生永远默不作声,独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里。有时她睁眼便能看到他,瘦削的侧脸凝望着窗外。好像在想事情,好像什么都没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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