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上)(2 / 2)
侯爱森清了清嗓子:“泉哥这阵去广州,赶修一周,到四月开。”
“旧强呢?”
“泉哥安排我们遁了,他在招待所养伤,一身的口子。”
“没伤着他要害吧?”
“你指哪儿?你要说他两颗肾,那都活蹦鲜跳着呢。”侯爱森还是点了一根,抿燃了,往他嘴里一塞。
吴启梦又咯咯咯咯地笑,完了接着问:“小的呢?”
“谁个?”
“你说谁个?”
“大个儿正常。”侯爱森拿包烟的金纸叠了个小盒,给吴启梦弹烟灰,“小柳发了几天高烧,我看纯属吓的,泉哥有点儿逼得太损了。小兰胳膊摔骨裂,就赖你。我说你个龟孙也牛逼啊,那小孩儿你就敢从二楼上给他往下推?他要后脑勺着地呢?两命你全赔?赔得过来么你?”
吴启梦在袖子上蹭,铐子咯啦咯啦的响:“不然呢?一块逮进来?码房以后他当家了。”
“吴阿迪。”
“谁让你连名带姓喊我了?我是叫这个么?”
侯爱森比他还大声:“你他妈不叫这个你叫个蛋!你是不是就破罐子破摔不想混了?”
吴启梦摇头:“错,我就是太想混了。”
侯爱森觑眼。
吴启梦趴回臂闷了一会儿,才仰脸一字一顿:“以前我没得选,现在我想做个好人。”
说完笑得好开怀。
有人说的对,说邵锦泉眼毒会看人,手下豢养着的几个能干的,净是些无情又多情的种,毒辣是他们,深挚也是他们,侯爱森根本就不例外。说不上八拜之交吧,但这么些年跟这千差万别的几个货,也算从防着点儿的同僚混成了命借你不收利的弟兄,结果时运倒板该走背字儿,死一个伤一个,进去一个,怎么不像剜他肉?他读书不行,当年辍学是顺其自然做了地痞,戴个眼镜学文扮深沉,还以为他多有难言之隐,多有什么不示人的背负。没,就是没知没觉当了个混蛋;但不能说混子就都是狼心狗肺的王八蛋,他侯爱森不是英雄豪杰,也重情义。吴启梦见他铁青一张脸,眼珠子又亮晶晶的,忙哎哎,哎完笑,不阴不阳地讽他:“横不能你看上我了?这么舍不——”
侯爱森猛朝前一蹴上身,贴到他耳边:“我跟你讲个事情。”
吴启梦拿胳膊肘顶他:“别他妈挨我这么近。”
“他那年给毛二砍一刀,金鼎开大盘你没走掉,我陪着他烧了两晚上。记得吧?”
吴启梦豁然站起,一把揪住侯爱森的衣领,就跟揪救命稻草似的。
侯爱森向后退,用力把脖子朝上昂,看着他陡地白掉的脸色,说:“我问他,你个大蠢蛋你脑子进水,你是他老子么你上辈子欠他什么了?你又不喜欢他。他乱摇头,说迷迷糊糊跟我说。”
吴启梦下巴直颤,瞪着眼睛一眨不眨,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。
侯爱森往他肋骨上一击:“等你过两年出来,我再跟你讲。”
“你骗——”
“骗你我落个横死。”侯爱森比天发誓。